教留服新规: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出具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
时间:2024-02-27 11:42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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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变动:若留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接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,将不再有机会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。也就是说,这个学历将不予认证!
最近,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布了一项新的政策变动:若留学生在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接到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,将不再有机会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。也就是说,这个学历将不予认证!
自2024年起,随着教留服新增的“不予受理通知单”规定,留学生在完成学历认证后,可能会面临以下三种结果:
1.认证成功,顺利获得认证证书;
2.认证暂时失败,收到暂不受理通知,但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申请二次复核;
3.认证彻底失败,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,意味着将无法进行任何复核。
收到认证申请后,留服中心发现具有下列情形的,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,并说明理由:
(一)申请认证中学文凭等非高等教育层次的文凭证书;
(二)申请认证参加外语培训或者攻读其他非学历教育课程所获得的毕(结)业证书;
(三)申请认证进修人员、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;
(四)申请认证国(境)外高等院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;
(五)申请认证国(境)外荣誉称号,以及无相应学习或者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;
(六)申请认证国(境)外各类执业资格证书;
(七)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所指国(境)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其他情形;
(八)申请人未通过身份识别核验;
(九)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;
(十)申请人无故重复提交认证申请;
(十一)其他应当不予受理的情形。
除了不予受理以外,认证结果还有【认证成功】、【暂不受理】两个情形。
认证成功就不用说了,如果遇到暂不受理的情况,申请人可以自认证结果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补充上传相关材料,申请复核。复核仅能申请 1 次。留服中心不收取复核费用。留服中心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复核决定。如果,申请人对留服中心复核决定有异议的,可以向留服中心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诉讼期间,除法院裁定或者判决外,不改变相关决定。